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2024-01-26 22:32:14 686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这个问题有一个肯定的答案,就是无论你们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因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

所以,我估摸着想问“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朋友,应该是想问: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婚?

《婚姻法》废止之前有一条这样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且无法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随着《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这一规定被废止。即使没有废止,想要通过分居达成离婚的结果也非常困难。因为,分局容易,证明双方感情破裂非常非常困难。

我们不妨看一个2021年8月18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的一个案例,女方称双方于2020年1月13日开始分居,法院4月30日受理该案件,8月18日公开庭审,8月20日出判决结果,不愧是名副其实的深圳速度!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女,汉族,1973年9月6日出生。

被告苏某1,男,汉族,1972年12月4日出生。

上列原告张某诉被告苏某1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30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于2021年8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一、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判令婚生子苏某2由原、被告共同抚养;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在庭审中请求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婚生子苏某2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张某与被告苏某1于××××年××月××日在湖南省临澧县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女儿苏某3(××××年××月××日出生)、儿子苏某2(××××年××月××日出生),子女均跟随原告一起生活,由原告照顾。婚后原被告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并分居。原被告双方之间多年矛盾积压,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庭审时缺席审理,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育有女儿苏某3,于××××年××月××日育有儿子苏某2。原告主张,婚后原被告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双方性格不合,被告常无故向原告发脾气,被告曾跟踪原告以及平时在原告的水杯中下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并自2020年1月13日起,原告带着其婚生子苏某2开始在外面租房居住,原被告正式分居,之后原被告互相拉黑联系方式再无联络;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

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另查,本次起诉系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庭审笔录为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原、被告登记结婚时间已久,婚后于1998年育有女儿苏某3,于2006年育有儿子苏某2,说明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原告虽主张双方感情破裂,但并未提供充实的证据予以佐证;另外,关于原告在庭审称双方2020年1月13日前已经同屋分房居住但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原告主张自2020年1月13日开始正式分居并提交了其在外单独租住房屋的证据,考虑到双方分居时间较短,原告以此主张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本院不予采信。婚姻生活中难免因家庭琐事发生纠葛,从庭审情况来看,没有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已破裂至无法修复,本院认为双方婚姻仍有和好的可能,原、被告暂不予离婚为宜,本院对原告的离婚之诉不予准许。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原、被告应珍惜夫妻情谊,互相谅解,共同营造美好家庭。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不准许原告张某与被告苏某1离婚;

二、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笔者简析】

假如你看的离婚判决书足够多,又或者办理的离婚纠纷案件足够多,你就会对法院驳回原告离婚请求的理由嗤之以鼻,心里还会暗暗骂道:cao!又是这理由!

2020年1月13日开始同居,2021年4月30日立案请求离婚,这期间分居了一年多,即使原告还能提供租房单据,但法院一句“分居时间较短”就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准予离婚。然后,又动之以情地劝说双方:婚姻难免磕磕碰碰,能走到一起不容易,况且还有小孩呢,以后要相亲相爱共同生活…

不多吐槽了…

从本案可以看得出来,想通过分居离婚的话,必须要证明分居的原因是感情破裂,那么如何证明感情破裂?这个问题我们到现在也没搞懂。不过,在起诉离婚这一程序上,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都不会准予离婚,但是第二次在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就会认为你们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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