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实践,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很大几率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我们先看一个典型的案例,然后再细细分析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到底能不能离婚。
【基本案情】
原告胡某,女,汉族,1985年12月7日出生。
被告王某1,男,汉族,1982年5月26日出生。
上列原告胡某诉被告王某1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于2021年7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王某1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一、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判令婚生女王某2归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至小孩年满18周岁之日止;
三、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05年相识,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涟源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年××月××日后,双方婚后生育一女儿王某2。女儿自出生以来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并由原告每月支付600元作为生活费。原告自2012年以来至今一直在深圳工作,而被告在老家长期工作不稳定,直至2018年才来深圳工作。双方因长期分居两地婚后感情基础薄弱,同时还经常因为小孩的抚养等问题发生争吵。
2019年4月,原告为便于小孩上学在湖南湘潭购买一处房产,并独自承担了大部分购房首付款项。因资金紧缺,原告便与被告协商共同分担按揭贷款。自2019年4月2日开始,被告偿还了16个月的按揭款共计人民币6.5万元。
2020年10月,双方再次因购房还贷、小孩抚养费等问题发生争吵,被告提出不再共同承担购房按揭款项。
2019年9月,因就购房款分担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原、被告双方开始分居。鉴于双方感情破裂且难以修复,原、被告二人曾沟通过协议离婚的相关事宜,被告提出要求原告支付14.5万元的经济补偿方才同意离婚。但在原告同意其条件后,被告又突然反悔拒绝协议离婚。原告事后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函沟通协议离婚事宜,均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被告向本院口头答辩称,不同意离婚,女儿正在上初中,对孩子影响不太好,对孩子伤害较大,所以不同意离婚,本案的诉讼费不应由被告承担。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相识于2005年,之后双方自由恋爱后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育有女儿王某2。原告主张,女儿一直由原告母亲照顾,原告每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给母亲,女儿的上学费和生活费均由原告支付,2019年原、被告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17万多,被告仅支付了2万多,被告与原告父母吵架,不尊重原告父母,原告认为,上述种种原因导致原、被告之间矛盾不断,且双方观念存在很大的差异,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继续婚姻生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被告答辩称不同意离婚,被告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原告与被告之间婚姻感情基础牢固,不同意离婚。
另查,本次起诉系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庭审笔录为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原、被告经过自由恋爱后决定登记结婚,婚后于2008年育有女儿黄某,说明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原告虽主张双方感情破裂,但并未提供充实的证据予以佐证;另外,关于原告在诉状称双方自2019年开始分居,被告并不予以认可,原告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考虑到双方认识时间及结婚时间较长,双方也育有一女,说明双方具备牢固的感情基础,故原告主张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本院不予采信。婚姻生活中难免因家庭琐事发生纠葛,从庭审情况来看,没有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已破裂至无法修复,考虑被告认为双方婚姻仍有和好的可能且不同意离婚,故原、被告暂不予离婚为宜,本院对原告的离婚之诉不予准许。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原、被告应珍惜夫妻情谊,互相谅解,共同营造美好家庭。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不准许原告胡某与被告王某1离婚;
二、驳回原告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笔者简析】
本案中,原告胡女士单方想要离婚,但丈夫王先生似乎并不想离婚,于是法院以【胡女士无法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而不准许离婚。
各位,作为当事人的胡女士都觉得这段婚姻无药可救、感情以彻底破裂了,但是法院的人却因为胡女士没有明确举证双方感情破裂而不准许他们离婚。这感情的事儿,局外人难道比当事人还清楚?是不是觉得很没道理?
但是没办法,起诉离婚程序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基本上80%都是这样判的。除非,原告可以有证据证明下面几种情况。
1、 感情已破裂
2、 被告有严重的家暴行为
3、 被告有严重的品德问题
4、 被告有严重的毒瘾或赌瘾
否则,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话是很难一次就离成功的。
不过没关系,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的,半年或一年后再起诉离婚的,法院就会95%以上准许离婚了。
回到开端的问题上,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婚吗?
答案是可以的,但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不准许,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差不多可以解除这段婚姻了。
因此,我们总是对我们的委托人或咨询者说一句话:你可以一分钟决定结婚,但是离婚的过程很痛苦很漫长,需要冷静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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