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们看一则2020年判决的真实案件:
公诉机关:安徽xx县人民检察院
受害人:刘x
被告人:谢xx基本案情
2019年5月15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谢xx来到受害人刘x位于含山县的家中,两人一起交流了一会后,谢xx欲与刘x发生性关系,刘x不愿意,谢xx便采取打嘴巴和掐脖子的方式,伴随言语威胁刘某,强行与刘x发生性关系后离开现场。事发后,刘x向公安机关报案。
刘x念在夫妻一场,谅解了谢xx并签了谅解书,希望谢xx出来后改邪归正,不再与之有任何瓜葛。
谢xx辩护律师曾提出,双方发生关系时,一开始系谢xx强行意欲发生关系,但后面被害人刘x也同意了发生性关系。经法院查明,强奸是一个连续过程,违背了妇女的意志,故该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
判决结果
被告人谢正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在性爱方面,女性享有绝对的自由权。只要在女性不同意的情况下与之发生关系,均可构成强奸罪。奇怪的事情来了,在男性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女方也不构成强奸罪。
本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了,”婚内强奸“也算强奸,同样判刑。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