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清楚: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停工留薪期,通俗讲就是工伤职工带薪养伤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单位要保持你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照常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很多深圳职工伤后急着回去上班,或者被单位催着复工,其实只要还在停工留薪期内,你完全有权利安心养伤,不用怕单位以旷工为由找麻烦。
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形可延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理论上停工留薪期最长可以到24个月。
在深圳,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一般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期满之前提出,并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复查报告等材料,说明伤情尚未稳定、仍需治疗或休养。建议职工提前一两个月就着手准备,不要等期满了才临时去申请,材料不全被退回就得不偿失了。
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本人工资计算,这里要特别注意深圳2026年的计算口径: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157元,最低工伤赔偿基数为16157元的60%,即9694.2元;最高赔偿基数为16157元的300%,即48471元。本人工资高于9694.2元且低于48471元的,按实际工资计算;高于48471元的,按48471元计算;低于9694.2元的,按9694.2元计算。
举个例子:张师傅月工资8000元,低于最低基数9694.2元,那么他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按每月9694.2元来算。如果停工留薪6个月,就是9694.2×6=58165.2元。再比如月工资20000元的职工,处于两个基数之间,就按每月20000元照发。建筑行业的职工要注意区分:有项目参保且本人工资低于社平工资16157元的,按16157元计算;没有项目参保的,按非建筑行业的规则处理。工地临时工、包工头手下的劳务人员尤其要留心这一点,赔偿基数差得很多。
期满还没康复,三条路可以走
-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伤情严重仍需休养的,在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最长可再延长12个月;
- 及时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停工留薪期待遇停止发放,转为按月享受伤残待遇;
- 继续治疗的费用照常报销:工伤医疗待遇不因停工留薪期结束而终止,符合规定的后续治疗费用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最容易被单位钻空子的地方
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是:单位只按底薪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干脆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打发职工,甚至直接停发。还有单位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变相逼迫职工离职。这里提醒两点:一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基数必须按上面的口径核算,不能被压低,包含加班费的正常工资构成也不应被随意剔除;二是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遇到克扣、停发的情况,可以在一年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最重要的权益之一,涉及基数认定、延长申请、与伤残待遇的衔接等多个环节,稍不注意就会少拿一大笔钱。如果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工资上推诿压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深圳华城工伤律师团队(北京市华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只做劳动工伤案件,扎根深圳福田,熟悉深圳各区人社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劳动仲裁委的实务流程,擅长处理无劳动合同、工地临时工、证据不足等疑难工伤案件,提供免费案情评估,先办案后收费,维权不成功不收费,咨询电话1390302010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