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回顾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5-04-16 10:32:10 59
全国瞩目的山西订婚强奸案,将于今日(4月16日)稍晚些宣布二审判决结果。有些网友可能对这个案件还不是很了解,我给大家按照时间线梳理一下:

恋爱订婚

2023 年 1 月 30 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 18.8 万元。

2023 年 5 月 1 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 10 万元和 7.2 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吴某某的名字。

案发经过

2023 年 5 月 2 日中午,被害人吴某某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吴某某一同前往婚房,席某某向吴某某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吴某某拒绝,吴某某称等结婚后再说。席某某不顾吴某某反抗,强行与吴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被害人吴某某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后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 13 层呼喊 “救命”,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期间,席某某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

双方沟通

2023 年 5 月 2 日下午,被害人吴某某母亲单独将男子叫到车上谈话并录音。当晚近 11 时许,女方向公安机关报警。

5 月 3 日,被害人吴某某大哥来男方家里与男方家属进行沟通,希望男方能就在房产本上加上被害人吴某某名字。

5 月 4 日,被害人吴某某前往派出所报案。当天,席某某母亲签下一份保证书,称男女方领证后就办理房屋共同拥有手续。

5 月 5 日上午,席某某家属称和被害人吴某某来到民政局,等待席某某姐姐将房产证送来。但在上午 11 时前,被害人吴某某提出不等了并离开。随后席某某被刑拘。

案件处置:一审判决强奸罪成立

2023 年 5 月 5 日,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对席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 月 27 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席某某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3 年 8 月 24 日,该案件在山西大同阳高县法院开庭审理。12 月 25 日,阳高县法院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3 年,被告人当庭上诉。

相关彩礼纠纷民事诉讼

2024 年 1 月 25 日,席某某向阳高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害人吴某某按照《订婚收彩礼协议》办理结婚登记,否则需退还 11.8 万彩礼。

2024 年 3 月 28 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涉及的彩礼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4 月 9 日,返还彩礼民事案件正式上诉。

二审焦点

性行为是否违背女方意愿:这是案件的核心争议。女方家属称女方曾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且有手臂淤青、婚房物品损毁及事后拖拽等证据,试图证明男方强迫。男方则反驳称淤青系日常磕碰,拖拽是因为女方纵火失控,并非性侵时的暴力胁迫,主张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女方是因房产加名未兑现而反悔报警。

是否发生实质性性关系:医学鉴定显示女方处女膜完整,内裤及卫生纸未检出精斑,但床单有精斑。男方主张仅下体接触,未发生实质性性行为,但司法实践中的 “插入说” 可能让这一主张面临困境,即便认定未插入,也可能面临强奸未遂的判定。

证据采信方面

录音证据的解读:检方提交的录音中,席某某对 “强暴” 指控以 “嗯” 回应,但其解释为出于对长辈尊重而非认罪,对于该录音证据能否直接证明强奸事实,双方存在重大分歧。

监控证据的关联性:监控中的拖拽画面虽看似触目惊心,但法律界认为,这与性行为发生时是否违背意愿并无直接关联,无法成为强奸罪认定的关键依据。

司法程序方面

批捕程序的合法性:男方家属质疑警方在 DNA 鉴定结果未出前就批捕席某某,认为办案人员涉嫌玩忽职守,并向大同市检察院提交追责申请。若程序违法属实,证据效力必将大打折扣,整个案件的走向也会随之改变。

案卷材料的完整性:男方家属称案卷存在少报、漏报问题,而法院一审认定证据链完整,男方辩护律师则质疑关键物证缺失,对于案卷材料是否完整、证据链是否真正成立存在争议。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5 年 3 月 25 日,大同中院对席某某强奸上诉一案开庭审理。同日下午,婚约财产纠纷案二审开庭,均择期宣判。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席某某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 年 1 月 30 日,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 月 1 日,双方订立婚约;5 月 2 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二审法院认为,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考虑到席某某与被害人属恋爱关系,并且在被害人报警后,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故一审对其从轻处罚,量刑适当。最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席某某获刑三年。

婚约财产纠纷部分: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在一审立案前,女方已将 10 万元彩礼款及两枚戒指退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通知男方领取,男方拒不领取,一审法院因此判决驳回男方关于返还婚约财物的诉讼请求。二审期间,法院为彻底解决纠纷,通知保管方将彩礼款及戒指送至法院,男方仍拒绝领取。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止发稿时间,被告人家属表示已带上打印机,结果不好,立即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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