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最常见的误区
不少深圳职工工伤之后,听老板说公司买了保险、该赔的保险公司会出,结果拿到手的钱远低于法定标准。这里必须把概念分清楚:老板说的往往是雇主责任险或者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而工伤赔偿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商业保险既不能替代工伤待遇,也不能用来冲抵法定赔偿金额。
工伤保险待遇必须足额支付
只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成立,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各项工伤待遇,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基金支付项目由基金承担,单位该出的部分一分不能少。按2026年深圳的口径,凡是涉及本人工资的项目按以下基数计算: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6157元,本人工资高于9694.2元且低于48471元的按实际工资算,低于9694.2元的按9694.2元算,高于48471元的按48471元算。建筑行业有项目参保且工资低于16157元的按16157元算,没有项目参保的按非建筑行业规则。单位不能因为保险赔了多少,就把法定的账打折扣。
雇主责任险到底赔什么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转移自身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安排: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把本应由企业承担的赔偿款赔付给企业,或者经企业转付给职工。它的作用是替企业分担损失,而不是给职工多一份福利。实务中职工要注意三点:一是保额是否覆盖真实风险,很多企业投的保额远远不够支付法定待遇;二是商业险理赔的前提是雇主依法应当承担责任,所以赔偿的账必须先按法定标准算清楚;三是理赔款到账后应当用于支付职工的法定待遇,绝不能成为企业压价赔偿、要求职工放弃权利的理由。
没缴工伤保险的,责任反而更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由该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也就是说,不缴社保不但免不了责任,反而把本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也全部压到企业自己头上。这种情况下,企业更没有理由拿商业险的赔付来抵充法定待遇。职工遇到没缴社保又发生工伤的情形,维权路径依然完整: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法定标准主张全部待遇。
职工该怎么做
- 先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程序,把伤情等级确定下来,不要急着和单位谈钱;
- 按法定标准列出待遇清单,逐项算清自己的账,再进入赔偿谈判;
- 对单位提出的保险赔多少就赔多少的说法保持警惕,商业险赔付与法定待遇是两回事;
- 谈判不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一年的仲裁时效,不要拖到超期。
遇到单位拿商业保险说事、想少赔工伤钱的情形,关键是把法定待遇的账先算明白,再逐项核对单位给的方案。深圳华城工伤律师团队(北京市华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劳动工伤领域、只做工伤案件,长期服务深圳福田及各区当事人,熟悉各区人社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与仲裁委的实务口径,尤其擅长单位拒赔、推诿和用商业险压价的案件。团队提供免费案情评估,先办案后收费,维权不成功不收费,咨询电话1390302010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