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次性”,名字像,作用完全不同
工伤职工常听到三个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名字都带“一次性”,但发放条件、付钱的人、计算方式都不一样。搞混了,很容易在跟单位谈的时候算错,或者该拿的没拿到。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评上等级就有
这笔钱的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伤残等级,一到十级都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是本人工资乘以对应月数:
- 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
- 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
- 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
- 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算,低于60%的按60%算。深圳2026年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157元,按此测算上下限大约在48471元和9694元一带,实际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这笔钱不看是否离职,只要评上等级、参保正常就可以申请。单位没交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同样标准支付。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离职时才产生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才可以主张这笔钱。广东省的标准按本人工资乘月数,等级越高月数越多: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七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十级1个月。
关键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这个动作。很多工友伤好后回厂继续上班,这笔钱就一直没产生;等到几年后离职再主张,工资基数和政策口径都可能变了,核算更麻烦。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掏钱
同样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产生,但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性质是补偿工伤职工的再就业困难。广东的标准是: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基数同为本人工资。
因为要单位自己出钱,这也是实践中最容易扯皮的一笔。常见推诿理由有“你自己辞职的”“已经给你安排了轻松岗位”“签了协议就不能再要”。是否属于职工主动提出、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有没有依法参保,都会影响这笔钱能不能拿、由谁承担。
四、五级六级还有一道选择题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的,单位难以安排的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才能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道选择题做了就不好反悔,签字前务必把两条路的长期收益差算清楚。
五、算钱之前先确认四件事
-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否拿到、是否已生效;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等级和作出日期;
- 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多少,单位有没有按实际工资申报缴费;
- 劳动关系是否已解除或终止,解除的方式和时间点。
单位少报缴费工资,是深圳工伤案件里非常普遍的问题。按下限申报会导致基金支付的部分缩水,差额可以要求单位补足,这一点很多人不知道,签了协议就等于放弃。具体项目、月数与基数以当地最新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为准。
算不清就先请专业律师核一遍
深圳华城工伤律师团队(北京市华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只做劳动工伤案件,常年在深圳福田办案,熟悉社保经办机构的核定口径,也熟悉劳动仲裁委对三个一次性的裁判尺度。缴费工资被压低、单位拒付就业补助金、协议签低了想反悔,都是团队常接的争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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